李丹,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女,回族,1978年生人,中共党员,沈阳京剧院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辽宁省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研究会理事,辽宁省艺术家企业家事业家联谊会理事,京剧“四小名旦”宋(德珠)派艺术隔代传人,中国戏曲学院第六届中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研究生。
学习、工作经历:
1985年在沈阳市回民小学学习。
1990年考入沈阳市艺术学校京剧表演专业。
1996年进入沈阳京剧院工作至今。
2005年-2007年考入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习。
2014年-2017年由辽宁省文化厅、沈阳京剧院推荐考入中国戏曲学院第六届青年京剧优秀演员研究生班研究生
曾获奖项及荣誉:
2005年CCTV全国第五届青年演员电视大赛“银奖”。
2006年沈阳市第六届艺术节表演“二等奖”。
2007年沈阳市文化局首届青年演员技能大赛“金奖”。
2008年CCTV全国第六届青年演员电视大赛“荧屏奖”。
2009年第四届“中国戏曲红梅荟萃”大赛“金花奖”。
2009年第十三届辽宁省戏剧“玫瑰奖”。
2010年辽宁省第八届艺术节中荣获“优秀表演奖”。
2012年CCTV全国第七届青年演员电视大赛“银奖”。
2012文化部全国中青年优秀演员评比展演 “优秀表演奖”。
2000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评为“沈阳市千名文艺新秀”。
2001年被沈阳京剧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2006年当选沈阳市“第四届妇女总工会委员会委员”。
2008年被沈阳市文化局授予“岗位标兵”称号。
2010年在艺术双百万工程工作中荣获“优秀个人”称号。
2013年在“波兰·中国(辽宁)友好小使者”选拔赛中获“优秀教师”称号。
2018年在“梅花小朵赞沈城”沈阳青少年戏曲展演活动中,被沈阳戏剧家这会评为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2007年随沈阳京剧院赴法国、瑞士等地巡演。
2009年随文化厅组织演出团赴韩国演出。
2010年成功举办《李丹个人京剧专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