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2月23日电
高考落榜生小陈被上海某校扩招录取,小陈毕业后却因文凭不被社会认可就业屡屡碰壁。2013年底,小陈以学校存在欺诈、自身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与学校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校方返还他就读时的全部费用8.8万元。近日,经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2007年高考时,上海大专录取线是189分,小陈考了187分。上海某职业技术学院向其发出邀请函,称其与澳洲Tas-mania学校合作办学,学生可以拿到相当于大专学历的TAFE证书。小陈母子到学校招生办咨询,被告知小陈为该校“计划外”学生,计划外学生虽拿不到国内的大专文凭,但可以拿到TAFE的高级证书。学校称TAFE的高级证书就等同于国内的大专文凭,且国家认可该证书。
2011年7月,小陈毕业时获得学校颁发的物流管理专业结业证书和TAFE的高级证书。然而,此后小陈却因文凭不被社会认可,在就业和求学的道路上屡屡碰壁。
2013年11月,小陈将学校告上法庭。庭审中小陈称,因为学校说TAFE的高级证书等同于大专文凭,他拿到TAFE的高级证书后就认为拿到了大专文凭,所以当初毕业时没有选择继续就读学校提供的专升本课程。但在此后的就业中遇到了阻碍,就业单位都不认可该学历。
而校方认为,小陈清楚地表明了其报到时就已经知道无法拿到国内大专毕业文凭,只能拿到TAFE的高级证书。TAFE的高级证书在澳大利亚相当于大专文凭,所以原告想要专升本,必须要去澳大利亚再学习一年半。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方案:小陈参加2014年上海市成人高考,如果分数达到录取线,可在被告处就读继续教育学院的物流管理专业,已修的相关课程给予免修,再业余补修4门课程,花费1000多元课杂费,若所有成绩合格,小陈即可获得成人教育专科毕业文凭。协议签署后,原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