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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科研成高职院校“短板”

2014/6/17 15:43:26 | 1798次浏览

自1999年实行高校扩招政策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尤其是高职教育的增长速度更加迅猛。如今,高职院校的在校生人数和办学规模均已占据高等学校的半壁江山。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如何定位,高职应姓“高”还姓“职”?高职应像普通高校一样恪守学术第一、科研立校?还是应该顺应职业学校的技能需求,远离科研?这是一个值得深层次探讨的热点话题。

笔者认为,人才培养、教科研和社会服务一直是高校的三大功能,高职院校既然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应该首先承担高校的社会职责。从校企合作的视角看,搞好教科研工作是促进高职内涵发展、提升育人质量和增强社会服务功能的关键。

一是校企“双赢”合作的需要。眼下,发展职教必须走校企合作的路子已成社会共识。随着“后校企合作时代”的到来,无论是企业还是职业院校,都越来越希望校企合作是一种长期、稳定的发展性战略,而不是目前低层次的短期“应景”行为。人们普遍关心如何才能促进校企深度合作,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企业花钱买职教毕业生的“订单教育”。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历经金融危机的洗礼之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普遍向技术密集型转变,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所以,校企合作要想得到深入发展,职业院校就必须要在科研上下工夫,要针对中小型企业的需求,以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已任,通过科研互助、校企“双赢”来实现持久合作。

二是引领企业行业发展的需要。在我国,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近几年来,广大职业院校普遍将“围绕产业结构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使人才培养贴近市场需求”,作为校企合作的最高要求和终极目标。然而,随着我国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和前沿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标准化和专业化、国际化将成为世界潮流,这一特殊的时代背景,要求职业院校必须强化科研工作,不仅要适应企业发展,更要推动企业发展,直至引领企业发展,最终成为行业标准、人才标准的制订者、修订者,从而一直走在产业发展的前列。

三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据《中国知识产权报》2009年5月27日报道,调查显示,中国专利平均实施率为70%,其中大专院校的实施率为33.9%,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这一现状不仅造成了大量知识、技术资源的浪费,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根源在哪里?谁来改变这一现状?高职院校当然责无旁贷。从高校科研的定位来看,重点本科院校的教师适宜瞄准科技前沿,从事解决重大基础问题的“顶天”研究;而高职院校的教师则应该着眼于“立地”研究,植根于企业和市场,通过校企紧密合作来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工艺改造、新品研发、新科技成果转化等实际问题,以提升企业与行业的科技进步和生产效益。

四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需要。从中国劳动力的整体结构来看,目前是呈上小下大的“金字塔”形。在前几年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占主流的经济发展初期,我国确实需要大批综合素质要求不高的“蓝领”工人从事简单、机械、程序化的操作性工作,但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这部分人力的需求将会呈几何级数大幅递减,直至像美国一样出现“蓝领”消失,使劳动力结构“金字塔”下端变小,最终变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这个“橄榄”最精的部分就是“灰领”群体。“灰领”人才的质量标准是较为扎实的专业理论、过硬的动手技能和较强的生产型科研能力。所以,作为培养“灰领”人才主体的高职院校就必须将培养师生的科研能力放在提高育人质量的首位。

从追踪科技成果难于成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根源看,科研项目远离市场、滞后产业是根本原因,这就要求高职院校的科研工作必须科学定位,从市场开始入手,瞄准企业需求,加强与企业对接。具体来讲,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要在目标定位上体现高职特色。高职院校的科研应该与普通本科高校科研的学术性和学科性有着本质的区别。高职院校的研发更应强调“类别方向”,而不是“水平高低”,必须走出重看不重用的误区。从实际应用看,前沿、高尖端型的科研不适合高职院校的实际,一线生产、技术管理、操作能力方面的项目研发更能凸显高职院校的优势。

其次,要在科研内容上展示技能特点。高职院校应根据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发展定位,结合高职学院的职业性、技能性、针对性来决定科研项目的内容,以展示职业技能特点。要将研发贯穿于专业论证、市场开发、专业建设、培植发展的全过程,从专业技能岗位的划分,到技能标准的制订,再到技能考核方案的制订,直到专业技能的培养和考核,都要体现应用型研发的特征。

再次,要在科研方法上形成校企互动。无数事实表明,任何远离企业和市场的闭门造车式的科研,都注定是盲目、无意义、更不会有结果的徒劳。即使出了成果,不仅很难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也不会受到企业的欢迎。所以,职业院校的科研工作应从高职院校的产业和市场实际出发,依托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与企业形成良性互动,科研内容必须来自企业,科研过程必须服务企业,科研结果必须回报企业,在培养有高职院校特色教师的同时,又能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第四,要在队伍建设上建立培养激励机制。由于我国的高职院校大多由中专学校升格举办或由多校合并而成,在师资队伍上普遍存在着,来自高校的专业教师只懂理论不会实践,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只会实践操作而不谙理论的现象,因而与普通本科高校相比,在科研工作方面普遍呈现起步较晚、队伍薄弱、专业技术型研究经验欠缺等方面的不足。所以,要想尽快改变高职院校的科研弱势现状,就必须要在队伍建设上建立行之有效的培养和激励机制。

总之,校企合作是促进校企双方同步、快速、健康发展的助推器,要使校企合作深入持久,形成良性循环,职业院校必须尽快补好科研这块“短板”,否则,校企合作这桶“水”就永远不能盛满。